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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的留位押金:一周租金上限、退还规则,以及首月租金的抵扣

31st August 2026
英格兰的留位押金:一周租金上限、退还规则,以及首月租金的抵扣

简短的答案: 在英格兰,留位押金(holding deposit)的上限为一周租金——即年租金除以 52(Tenant Fees Act 2019《2019 年租客收费法》附表 1 第 3 段)。业主或代理人有 15 天时间订立租约。若租约得以成立,该笔款项在租客同意的前提下,可用于抵扣首期租金或租赁押金(tenancy deposit);否则须在 7 天内退还。

留位押金到底是多少?一周租金上限该怎么算?

《2019 年租客收费法》(Tenant Fees Act 2019)先把留位押金列为 permitted payment(准许收取的款项),随后为它设定上限。附表 1 第 3(3) 段写得毫不含糊:「留位押金金额若超出一周租金,超出的部分即属 prohibited payment(法律禁止收取的款项)。」第 3(4) 段则为这个词下了定义:「一周租金」指「租约订立、续订或延续后即时应付的年租金除以 52」。

所以算式是:月租 × 12 ÷ 52——而不是月租除以 4。除以 4 得出的是更高的数字,正因如此,那部分就成了 prohibited payment。

广告租金(每月) × 12 = 年租金 ÷ 52 = 一周租金 留位押金上限
£1,500 £18,000 £346.1538… £346.15
£2,000 £24,000 £461.5384… £461.53
£2,500 £30,000 £576.9230… £576.92
£3,000 £36,000 £692.3076… £692.30

取整到便士时只能向下,绝不可向上。任何超出一周租金的金额都属于禁止收取的款项,所以取整的方向并非小事。

这个上限不是按人头计算的。政府发给执法机关的法定指引以三位共同承担责任的租客为例,确认上限是「就整套房产而言」的一周租金。它也不会随行情松动: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Renters' Rights Act 2025)第 56 条要求广告必须载明一个具体的租金数字,并禁止邀请或接受高于该数字的报价。

留位押金可以抵扣首月租金吗?

可以,只要租客同意——而且这正是通常的做法。《2019 年租客收费法》附表 2 第 6 段规定,退还义务在下列情形下(或在相应金额范围内)不适用:「该押金经付款人同意,被用于——(a) 抵付本租约项下的首期租金,或 (b) 抵付租赁押金。」

请留意条文的写法。默认结果是退还;把钱用于抵扣租金或押金是例外,而同意是这个例外的前提。若该款项用于抵付租赁押金,第 7 段视其为业主在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收讫,以适用押金保护的规定。

对租下一套 £2,500 每月公寓的租客来说,实际效果是:申请时付 £576.92,搬入当天就少拿出 £576.92。

15 天的「订立租约期限」指的是什么?

附表 2 第 2 段把「订立租约期限」(deadline for agreement)定义为「自业主或出租代理人收到留位押金之日起算的第十五日」。第 2(2) 段允许经与租客书面约定,另行确定一个日期。

这个窗口要涵盖租客资信审查、Right to Rent(合法租房资格核查)与租约拟备。15 天是上限,不是计划。我们在留位押金到账后 48 小时内发出文件,并以 7 至 10 天内完成签署为目标。

什么情况下必须退还?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

附表 2 第 3 段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必须退还:租约已经订立、业主在期限届满前决定不再推进,或双方根本没能在期限内谈成。第 4 段给出的退还期限,是自相关日期起 7 天。

例外的范围既窄且穷尽:

  • 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第 9 段)——但仅限于业主有合理理由把该信息的出入、或提供该信息这一行为纳入考量的情形。
  • Right to Rent(合法租房资格核查)(第 8 段)——业主依《2014 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14)第 22 条被禁止订立该租约,且业主与代理人均无从合理知悉。
  • 租客撤回申请(第 10 段)——在期限届满前撤回。
  • 租客未采取一切合理步骤订立租约,而业主与代理人均已采取(第 11 及 12 段)。

在这些例外之上,还有两道防线。第 5 段要求在 7 天内书面通知,说明不予退还的理由——没有通知,就不得扣留。第 13 段则规定:若业主或代理人违反了收费禁令,或其行为已使得再要求租客继续推进变得不合理,那么上述每一项例外一律失效。

并不存在「业主改变了主意」或「我们找到了条件更好的申请人」这样的扣留理由。业主退出,就退款。

代理人可以就同一套公寓,同时收取两位申请人的钱吗?

不可以——而这一点常被忽略。附表 1 第 3(5) 段规定:若业主或代理人就同一房产已经持有一笔在先且尚未退还的留位押金,那么再收的留位押金即属 prohibited payment。

我们不会就同一套公寓向两位申请人收取留位押金。一套房产,一笔留位押金,一个时钟——若第一份申请未能走通,我们会先把那笔押金处理干净,再开启下一份。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有什么变化?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Renters' Rights Act 2025)封住了用预付租金绕开上限的那条路。第 9 条在《2019 年租客收费法》附表 1 中插入第 1(1A) 段:若该租约属 assured tenancy(保障性租赁),则在租约订立之前应付的租金即属 prohibited payment。第 8 条在《1988 年住房法》(Housing Act 1988)中插入第 4B 条,使得任何要求在初期租金之外预付租金的租约条款归于无效。政府指引说得很直白:业主与代理人不得要求租客在 assured tenancy 租赁合同签署之前支付租金。

对海外申请人而言——预付六个月或十二个月租金,曾经是标准的变通做法——这条路已经没有了。答案在于履约保障的强度,而不在现金:一位英国境内的担保人,或者一项担保人产品。关于我们如何架构这类申请,请见担保人服务学生租房

如今,留位押金是签约之前唯一可以合法流动的一笔钱。

我们如何处理

我们按上文的算法收取一周租金,绝不多收。租客资信审查通过 Goodlord 进行,身份核查通过 Credas 完成,因此这 15 天的窗口是被推动着走完的,而不是干等着耗完的。每一张收据都会写明收取的总额、计算过程,以及该笔款项被扣留或退还所依据的理由。我们的完整政策载于留位押金页面。

新建公寓的开盘阶段——数位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能在同一个 48 小时内出现——我们一次只收一笔留位押金,只有在前一份申请了结之后,才会开启下一份。

资料来源

  • Tenant Fees Act 2019, Schedule 1(准许收取的款项;第 3 段的留位押金上限):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9/4/schedule/1
  • Tenant Fees Act 2019, Schedule 2(留位押金的处理):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9/4/schedule/2
  • Renters' Rights Act 2025, s.8(禁止租约订立后的预付租金):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5/26/section/8
  • Renters' Rights Act 2025, s.9(禁止租约订立前的预付租金):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5/26/section/9
  • Renters' Rights Act 2025, s.56(须载明租金;租金竞价):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5/26/section/56
  • Tenant Fees Act 2019: guidance for tenants, GOV.UK:https://www.gov.uk/guidance/tenant-fees-act-2019-guidance-for-tenants
  • Tenant Fees Act 2019: statutory guidance for enforcement authorities(经《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修订),GOV.UK: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tenant-fees-act-amended-by-the-renters-rights-act-2025/tenant-fees-act-2019-statutory-guidance-for-enforcement-autho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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