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可联系
房东(或为其行事的代理)必须设有一条途径,让租客可在任何时刻报告危害,紧急情况下包括营业时间之外。对于受托管理租赁,那就是代理的紧急热线。对于自行管理的租赁,房东自己的联系方式必须载于规定信息(prescribed information)的披露之中,并且必须确实有效。
法律参考
私人租赁市场的法定危害应对时限
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在社会住房中施行的法定危害应对框架,将由《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60 条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该条尚未生效,私人租赁市场的法规尚不存在,日期亦未确定。政府就如何将其适用于私人租约的咨询开放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
法律的由来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60 条通过修订《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Landlord and Tenant Act 1985)第 10A 条,将该框架扩展至私人租约——该条把法定的危害响应要求作为租约的默示条款,可由租客强制执行,并为已尽一切合理努力的房东提供抗辩。第 60 条尚未生效(2026 年 10 月 12 日于 legislation.gov.uk 核对:第 10A 条的文本仍写作「相关社会住房租约」)。该条生效后,第 10A 条将适用于英格兰任何租期不足七年的住宅租约——即每一份保障性租约——而私人租赁市场的具体要求与时限,将由依第 10A(3) 条制定的法规确定。政府的实施路线图(2025 年 11 月 13 日)将这一扩展置于其第 3 阶段,时限「须经咨询」。该咨询——Extending Awaab's Law to private rented tenancies and to licences(将 Awaab's Law 扩展至私人租约及居住许可)——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启动,2026 年 12 月 18 日截止;它询问这部法律应于何时生效,并未设定日期(见这份咨询说了什么、没说什么)。在此之前,《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的「合理时间」标准继续适用,而在 Harvey W James 受托管理的每一处房产上,我们都执行自己的危害时限(Essential Terms §46.X),该时限参照社会住房的时限制定。
Awaab's Law(阿瓦布法)以阿瓦布·伊萨克(Awaab Ishak)命名——这名两岁的孩子,于 2020 年 12 月因长期暴露于社会租赁住所中的霉菌而离世。《2023 年社会住房(监管)法》(Social Housing (Regulation) Act 2023)为社会住房引入了这一法定框架,而《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如今已将其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它与《2004 年住房法》的房屋健康与安全评级体系(Housing Health and Safety Rating System,HHSRS)并列,而非置于其内——后者是地方当局用以评定住房状况的危害评估制度。
其机制是法定的危害分级,加上法定的应对时限。危害按严重程度分级;房东必须在法规所设定的时限内调查并作出应对;未能在时限内应对,本身即构成一项违约,与任何底层的失修问题相互独立。
时间表
私人房东尚无日期。将使这部法律生效的条款已写入成文法,但尚未生效;将设定私人租赁市场时限的法规,正处于咨询之中,咨询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截止。目前存在的,是社会住房中一段有明确日期的进程——即私人租赁市场法规预计沿用的模式。
Awaab's Law 开始适用于社会住房房东:构成重大伤害风险的潮湿与霉菌危害,以及每一项紧急危害,均须在固定时限内处理(SI 2025/1042)。
GOV.UK 的《租户权利法案》实施路线图将 Awaab's Law 向私人租赁市场的扩展,连同体面住房标准(Decent Homes Standard),置于第 3 阶段:「实施这些变更的时限将须经咨询」。
法案的租赁改革生效——滚动租约、Section 21(第 21 条「无过错」收回令)的废除、租金竞价禁令。第 60 条不在已生效的条款之列。
政府启动Extending Awaab's Law to private rented tenancies and to licences(将 Awaab's Law 扩展至私人租约及居住许可)咨询,于前一晚公布。咨询询问这部法律应如何适用于私人租约,包括时限及何时生效,并于 2026 年 12 月 18 日截止。它并未设定日期。
提交议会的修订条例草案将社会住房的义务扩展至过冷、过热、跌倒、结构坍塌、火灾与爆炸、电气危害及家居卫生,并将重大危害定义为合理行事的房东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使之恢复安全的危害。
HHSRS 项下其余全部危害(过度拥挤除外)。GOV.UK 面向社会住房房东的第 2 阶段指南(2026 年 7 月 31 日)未给出日期;政府 2026 年 10 月 8 日的公告与私人租赁市场咨询均将第 3 阶段置于 2027 年,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咨询截止后,先依《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3) 条制定法规,然后第 60 条生效。两者均尚未发生。咨询文件称最早可行的开始时间为 2027 年,并请回应者在 2027 年、2028 年与 2029 年之间作出选择:这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一个日期。
在此期间,我们做的不是等待。Harvey W James 受托管理的每一处房产,都已按我们自己的危害时间表(Essential Terms §46.X)运作——该时间表参照下文的社会住房时钟制定——这样,私人租赁市场法规到来之时,我们调整的是一套运行中的流程,而非从零开始。
这座时钟
私人租赁市场的具体数字将由未来的法规设定。以下是社会住房法规(SI 2025/1042)按制定时文本所载的时限;私人租赁市场的法规预计将沿用这些时限,而我们现已按此执行。它们因危害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24 小时内调查紧急危害并完成使其恢复安全的工程(条例第 5 条)——或者,当房屋无法按时恢复安全时,将住户迁至合适的替代住所。紧急危害,是指合理行事的房东会在 24 小时内使之恢复安全的危害:供暖、供水或供电中断;无法控制的渗漏或燃气泄漏;无法锁闭的门或窗;以及任何对健康或安全构成即时且重大风险的情形。
10 个工作日内对重大危害完成一次合格的调查(条例第 6 条),调查结果的书面摘要须在该调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达租客(条例第 9 条),安全整改工程须在调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条例第 11 条);任何进一步的预防性工程须在 12 周内开工(条例第 13 条)。在社会住房中,重大危害目前指潮湿、霉菌或真菌滋生;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将扩展至过冷与过热、跌倒、结构坍塌、火灾、电气及卫生危害。
替代住所(须适合该住户)——当某项危害致使房产暂时无法居住、且无法在适用时限内恢复安全时(条例第 6 部分)。
时限自房东(或房东的代理)获悉该危害之时起算。租客的书面报告、代理的巡检记录、承包商的报告,或第三方转介,均算作获悉。房东不能以质疑该报告的方式重置时钟——调查义务由获悉本身触发。工作日不包括周末与公共假日。
这项义务
这项操作要求可拆解为四个部分。
房东(或为其行事的代理)必须设有一条途径,让租客可在任何时刻报告危害,紧急情况下包括营业时间之外。对于受托管理租赁,那就是代理的紧急热线。对于自行管理的租赁,房东自己的联系方式必须载于规定信息(prescribed information)的披露之中,并且必须确实有效。
在获悉紧急危害后 24 小时内(重大危害则为 10 个工作日内),房东必须进行调查。这意味着亲赴房产、指派承包商前往,或基于现有证据作出有据可查的决定。仅有租客的书面报告,并不能替代调查。对于重大危害,租客随后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收到调查结果的书面摘要(条例第 9 条);如租客要求进行实地检查,则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条例第 7 条)。
安全整改工程,紧急危害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重大危害须在调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耗时更长的预防性工程须在 12 周内开工,并在合理期间内完工。当房产无法按时恢复安全时,必须向住户提供合适的替代住所。房东若只是错过时限而对原因毫无记录,即构成违约;法定抗辩是证明房东已尽一切合理努力加以避免(《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5) 条)。
获悉的日期与时间、调查的日期与时间、承包商指派、到场记录、维修完工记录,以及关于替代住所的任何决定。当租客依据默示条款将该违约诉至法院、将其上呈至私人租赁市场申诉专员(Private Rented Sector Ombudsman),或——在涉及一项独立的住房违法行为时——申请租金返还令(Rent Repayment Order)时,这些记录就是证据基础。
租客的角色
对于受托管理房产,途径很简单。维修与危害请发送至 aftercare@harveywjames.com,或拨打我们的热线 020 3865 1500。如遇非办公时间的紧急情况(供暖、供水、供电中断;无法控制的渗漏;燃气泄漏;安全失效),请在任何时刻拨打紧急热线——不要等到营业时间。
有三件事有助于加快应对。
如果某项危害已被报告,而应对超出了时限却没有有据可查的原因,租客的途径是内部投诉处理程序,随后再走与该投诉相对应的外部纠纷救济途径——针对我们作为代理的投诉,走 Property Redress Scheme(房产纠纷调解机制);针对房东行为的投诉,走私人租赁市场申诉专员(预计 2028 年起强制房东加入)。
更广泛的标准
在第 60 条生效、并依《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3) 条制定法规之前,私人租赁市场所适用的标准,是《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1 与第 12 条项下的默示维修约定——房东必须保持房屋结构与外部处于完好状态,并使供水、燃气、供电、供暖与卫生设施正常运转,且必须在获悉任何失修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到这一点。「合理时间」是一个事实问题,须对照失修的严重程度以及工程在实务上的难度来判断。
在 Awaab's Law 生效之后,「合理时间」标准依然有效。对于其所涵盖的各类情形,Awaab's Law 的时限是法定的最低标准;它们并不取代《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的维修义务,而是与之并列。
同样依据《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00 条及附表 4,长期适用于社会租赁住房的体面住房标准(Decent Homes Standard),将自 2035 年起扩展至私人出租房产。一处房产若符合英格兰住房的法定最低标准(HHSRS 项下无一类危害)、处于合理的完好状态、拥有合理而现代的设施与服务,并提供合理程度的热舒适,即符合体面住房标准。不符合该标准的房产,将面临地方当局的执法行动,并可能受到出租限制。
Awaab's Law 与体面住房标准互为补充,而非彼此重复。Awaab's Law 规制的是对某项具体危害的应对时间;体面住房标准规制的是房产合法出租所须达到的基准状况。一处符合体面住房标准的房产,仍可能出现触发 Awaab's Law 义务的危害;而一处违反体面住房标准的房产,也很可能同时违反《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的维修约定。
若错过了时钟
Awaab's Law 本身由租客、而非地方当局强制执行:法规仅通过默示于租约中的条款约束房东(《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4) 条),因此途径是就违反该默示条款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完成工程的命令(社会住房条例规定可获得实际履行的救济)以及损害赔偿——而房东可以已尽一切合理努力作为抗辩(第 10A(5) 条)。一旦这部法律在私人租赁市场生效,还有另外三条途径与之并行。
当发现一类危害时,地方当局现已可依《2004 年住房法》发出整改通知、禁止令以及危害告知通知。Awaab's Law 并未赋予地方当局新的权力:无论房东是否遵守了时限,同样的潮湿或霉菌在 HHSRS 项下都是一类危害;而错过时限,正是促使地方当局采取行动的证据。依《2004 年住房法》第 249A 条(经《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修订),对不遵守整改通知者可以替代起诉的方式处以最高 £40,000 的民事罚款。
私人租赁市场申诉专员(《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2 部分第 2 章;政府预计 2028 年起强制房东加入)将受理针对私人房东行为的投诉。GOV.UK 的法案指南表示,申诉专员将可责令道歉、补救行动以及最高 £25,000 的赔偿。错过了 Awaab's Law 时限的房东,显然落在该申诉专员的管辖范围之内。
当未能应对某项危害同时构成一项独立的住房违法行为时——例如违反整改通知——租客可依《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2 部分第 4 章,向一级裁判庭(First-tier Tribunal)申请最高 24 个月租金的租金返还令(Rent Repayment Order)。相关条件与流程见 ETC v2.4.0 §75 及内部投诉处理程序。
常见问题
尚未适用。《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60 条将把它扩展至每一份租期不足七年的私人租约,但该条尚未生效(2026 年 10 月 12 日于 legislation.gov.uk 核对),而将设定私人租赁市场时限的法规正在咨询之中,咨询期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止。在此之前,适用的是《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的「合理时间」维修标准。
日期尚未确定。政府就将 Awaab's Law 扩展至私人租约的咨询已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启动,并将于 2026 年 12 月 18 日结束;该咨询征询的是法律应何时开始实施,而非设定一个日期。咨询之后,再依《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3) 条制定法规,然后第 60 条生效。
私人租赁市场的具体数字将由法规设定。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的社会住房模式是:24 小时内调查紧急危害并使其恢复安全;10 个工作日内调查重大危害,3 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摘要,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整改工程;当房屋无法按时恢复安全时,提供合适的替代住所。
在私人租约中,无法直接运用,因为这项义务尚不存在。请以书面形式报告危害并附上照片:依据《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1 与第 12 条,房东必须在合理时间内维修;地方当局则可依据《2004 年住房法》就一类危害采取行动。Harvey W James 已将社会住房的时限应用于每一处受托管理房产。
由租客执行。法规通过默示于租约中的条款约束房东(《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4) 条),因此途径是以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完成工程的命令以及损害赔偿;房东的抗辩是证明已尽一切合理努力(第 10A(5) 条)。地方当局另依《2004 年住房法》执行 HHSRS,而私人租赁市场申诉专员预计将自 2028 年起运作。
现在就按社会住房的时钟运作:一条任何时刻都畅通的报告途径、24 小时或 10 个工作日内的调查、一份书面摘要、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以及每一步都注明日期的记录。潮湿与霉菌是社会住房中最先纳入范围的危害,在私人租赁市场也将是最先纳入的,因此请把每一份潮湿报告都当作时钟已在计时来处理。
联系方式与登记册
本页反映 Harvey W James 对《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尤其是第 60 条,以及关于体面住房标准的第 100 条及附表 4)、《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11 与 12 条)、《2025 年社会住房危害(规定要求)(英格兰)条例》、《2004 年住房法》(第一部分及第 249A 条)以及《2023 年社会住房(监管)法》的操作性理解。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上文所列的时限为社会住房法规的时限;私人租赁市场实际生效的时限将以国务大臣依《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第 10A(3) 条制定的法规为准。法案的正式文本请以 legislation.gov.uk 为准;就您的具体情况,请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本页的法定引用于 2026 年 9 月 13 日在 legislation.gov.uk 核对,其中第 60 条与第 10A 条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重新核对(《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修订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第 60 条尚未生效;《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修订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2025 年社会住房危害(规定要求)(英格兰)条例》按制定时文本,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生效;《2026 年社会住房危害(规定要求)(英格兰)(修订)条例》草案按提交议会的文本,其中载明 2026 年 11 月 30 日;《2004 年住房法》修订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并对照 GOV.UK 的《租户权利法案》实施路线图(2025 年 11 月 13 日)及其面向社会住房房东的 Awaab's Law 第 2 阶段指南(2026 年 7 月 13 日发布,2026 年 7 月 31 日更新),并对照 GOV.UK 的咨询Extending Awaab's Law to private rented tenancies and to licences(2026 年 10 月 9 日启动,2026 年 12 月 18 日截止)及政府 2026 年 10 月 8 日的新闻稿;运营条款以《核心条款与收费》(Essential Terms and Charges)v2.4.0(2026 年 10 月 6 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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