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保障性租赁自始即为周期性租赁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 条在《1988 年住房法》(Housing Act 1988)中新增了第 4A 条。其效果是:英格兰境内的每一份保障性租赁,包括 2026 年 5 月 1 日之前已经开始的租赁,现在都属于周期性租赁。固定期限的保障性租赁不复存在。租客享有法定权利,可在任何时候以至少 2 个月的书面通知结束租赁(《1988 年住房法》第 5 条)。通知须以租金到期之日,或其前一日,作为租赁的结束之日。
法律参考
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该法案已正式施行。本页是一份实务参考:说明哪些规则已经改变、哪些保持不变,以及 Harvey W James 对此采取了什么应对。
从这里开始
如果您是租客,可以把本页读作您现在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果您是业主,则可以读作您现在所遵循的各项规则。无论从哪一面看,本页都力求简短、有据可依,并在需要细节之处给出延伸链接。
自《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生效以来,我们便一直依据它运作。我们的核心条款与收费文件(Essential Terms and Charges)、出租估价指南(Lettings Valuation Guide)以及各项操作流程,均已与该法案对齐。本页所谈的,不是为某项变化做准备,而是这一已经在运行的制度本身。
制度架构
2026 年 5 月 1 日之后,租客与业主提出的大多数问题,都可以追溯到两项架构性变化。一旦理解了这两点,该法案的其余内容便都只是细节。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 条在《1988 年住房法》(Housing Act 1988)中新增了第 4A 条。其效果是:英格兰境内的每一份保障性租赁,包括 2026 年 5 月 1 日之前已经开始的租赁,现在都属于周期性租赁。固定期限的保障性租赁不复存在。租客享有法定权利,可在任何时候以至少 2 个月的书面通知结束租赁(《1988 年住房法》第 5 条)。通知须以租金到期之日,或其前一日,作为租赁的结束之日。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2 条废除了《1988 年住房法》第 21 条项下的「无过错」驱逐(Section 21,第 21 条「无过错」收回令)。对保障性周期租赁而言,收回房产现在只能通过 Section 8(第 8 条),并须基于《1988 年住房法》附表 2(Schedule 2,经《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附表 1 修订)中所列的一项或多项理由。每一项理由都有各自的通知期,并且要么属于强制性理由(一经证明,法院必须下令收回房产),要么属于酌情理由(法院在认为合理时,可下令收回房产)。
这两项变化合在一起,意味着业主在第一天设定的挂牌价格,在实务上就是整个租期的价格。租客可在任何时候以 2 个月通知离开;业主除非依据某一项具体的 Section 8 理由,否则无法收回房产以重新出租;加租则受 Section 13 限制,并可向一级裁判庭(First-tier Tribunal)提出异议。首日定价就是全部的关键。下文的其他变化,正是用以贯彻这一点的规则。
逐条解读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56 条(Section 56)禁止招揽、鼓励或接受高于挂牌价格的租金。挂牌租金是上限,而非起点。当多个可接受的报价均以挂牌租金提出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分配。Harvey W James 严格执行先到先得的分配流程。面向申请人的版本见租客页面,操作层面的版本见业主页面。
此处适用两项禁令。《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8 条在《1988 年住房法》中新增了第 4B 条,禁止在租赁订立之后预付租金;第 9 条修订了《2019 年租客收费法》(Tenant Fees Act 2019),禁止在租赁开始前预付租金。租客可以在租赁开始时支付首月租金,超出部分即属违法。对于本来打算以预付租金作为条件的申请人——包括国际学生——合规的替代方案是 Goodlord Guarantor 担保服务,这是一项受监管的第三方担保人产品,一次性付费即可覆盖最长三年。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 部分第 3 章(第 33 至 43 条)禁止因准租客或现租客已有或可能有子女、因其领取包括 Universal Credit(统一福利金)或 Housing Benefit(住房福利)在内的各项福利,或因《2010 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已涵盖的某些其他受保护特征,而对其加以歧视。租赁中的歧视性条款不可执行;歧视性广告或拒租可处以经济处罚。Harvey W James 以客观标准——负担能力、资信审查、过往表现——评估每一位申请人,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适用。
租期内的加租,每 12 个月期间内限一次,并须以 Section 13(第 13 条)通知按 Form 4A(2026 年 5 月 1 日后的法定表格)送达。最短通知期为 2 个月。拟定的新租金不得超过公开市场租金。《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7 条在《1988 年住房法》中新增了第 14(A3) 条,允许租客在通知所载生效日之前,将拟定租金提交一级裁判庭(First-tier Tribunal,财产分庭)审查。裁判庭不得裁定高于业主所提议的租金。新租金(如有)自裁判庭裁决之日起生效,而非自原通知之日起。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1 条在《1988 年住房法》中新增了第 16A 与第 16B 条。租客有权提出饲养宠物的申请。业主须在 28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若业主合理地要求补充资料,则为 35 天。业主不得无理拒绝。可拒绝的合理理由列于第 16B(4) 条——最常见的情形是饲养宠物会违反上级业主(superior landlord)的条款。无理拒绝构成对默示条款的违反,法院可命令业主实际履行。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00 条及附表 4 第 1 部分,将 Awaab's Law(阿瓦布法)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其操作机制以第 2A 与第 2B 条的形式写入《2004 年住房法》(Housing Act 2004)。Awaab's Law 自 2027 年起在私人租赁市场生效,前提是国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已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其时限沿用社会住房中已经生效的模式:紧急性危害须在 24 小时内调查并排除;重大危害(尤其是潮湿与霉菌)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调查;相关安全整改工程须在调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向租客提供书面摘要)。在相关法规制定之前,《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Landlord and Tenant Act 1985)所规定的「合理时间」标准继续适用。
同样依据《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100 条及附表 4,长期适用于社会租赁住房的体面住房标准(Decent Homes Standard),将自 2035 年起扩展至私人出租房产。不符合该标准的房产将面临执法行动——每一项违规可处最高 £7,000 的民事罚款,构成犯罪者则可处最高 £40,000——并可能受到出租限制。一旦国务大臣制定相关配套法规,Harvey W James 将公布操作规范,包括所需工程、证据与时限。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92 条设立了一个全国性的私人租赁市场数据库(Private Rented Sector Database)。一旦它于 2026 年底上线,营销或出租一处未登记的住宅即构成犯罪。Harvey W James 通过 Lettspay 代受托管理的客户办理登记;除提供我们在入驻时已经收集的基础数据外,客户无需采取任何额外行动。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2 部分第 2 章(第 64 条起)设立了一个强制性的私人租赁市场申诉专员(Private Rented Sector Ombudsman),涵盖私人业主的行为。一旦它于 2026 年底投入运作,英格兰境内的每一位私人业主都将被要求加入。该申诉专员可责令道歉、最高 £25,000 的赔偿,以及补救性工程。这与房产纠纷调解机制(Property Redress Scheme)相互独立——后者继续处理针对出租代理(包括 Harvey W James,会员编号 PRS010914——可在 PRS 登记册上查证)的投诉。这两条途径在我们的内部投诉处理程序中保持区分。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第 2 部分第 4 章扩大了租金返还令(Rent Repayment Order)制度。当业主实施了某些住房违法行为——非法驱逐、骚扰、违反禁业令、未为 HMO(多人合租房屋,需专门牌照)申领牌照、违反整改通知或禁止通知等——租客可向一级裁判庭申请,追回最多 24 个月的租金(由此前的 12 个月上限延长)。详细条件见 ETC v2.1.5 §75 及内部投诉处理程序页面。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附表 6 第 7 段,连同其配套的法定文书(Statutory Instrument),要求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当日或之前,向每一位现有的保障性租客送达一份政府规定的书面信息说明书。对于 Harvey W James 受托管理的房产,我们代业主向租客送达该说明书,并留存一份注明日期的副本存档。对于非受托管理的租赁,则由业主负责。
施行进程
住房、社区与地方政府部(MHCLG)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布了《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的分阶段实施路线图。该法案分三个阶段施行:第一阶段(新租赁制度的主体)已经生效,第二阶段(私人租赁市场数据库与新设的业主申诉专员)自 2026 年底开始,第三阶段(Awaab's Law 与体面住房标准,二者均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尚待进一步咨询。
2026 年 5 月 1 日生效的各项措施,正是本页着力阐述的内容:废除 Section 21 无过错驱逐;新旧租赁一律转为保障性周期租赁;按 Form 4A 进行的、经修订的 Section 13 加租程序;禁止租金竞价;禁止预付租金(上限为一个月);禁止针对有子女或领取福利之申请人的歧视;附带 28 天业主答复期的养宠申请权;以及强化后的地方议会执法制度与扩大化的租金返还令。更早之前,2025 年 12 月 27 日,该法案第 4 部分第 3 章项下地方议会的调查权已先行单独生效,早于 2026 年 5 月 1 日的主体措施。配套的书面条款说明(Written Statement of Terms)法规,以及政府为现有租赁公布的信息说明书,也于 2026 年 5 月 1 日生效;而向每一位现有租客送达该信息说明书的 2026 年 5 月 31 日截止日期,已在本页另行说明。
全国性私人租赁市场数据库自 2026 年底起开始分区域推行,并在 2027 年内逐步实现全国覆盖。一旦上线,每一位私人租赁市场业主的登记都将成为强制要求,年度费用将在临近上线时确认。每一处房产的条目都将记录业主联系方式、房产详情,以及三项核心安全证书(燃气、电气、能源性能)。新设的私人租赁市场业主申诉专员将在第二阶段分两步建立:先于上线前 12 至 18 个月遴选计划管理机构,随后才是强制性的业主加入——政府目前预计于 2028 年实施。另外,第一阶段的租赁改革将自 2027 年起,扩展至注册供应方提供的社会住房保障性租赁。
第三阶段的两项长周期措施,都是首次适用于私人出租房产。Awaab's Law 将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为业主在房屋存在严重危害时须将其修复至安全状态,设定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时限;其详细实施时间表尚待一项即将开展的咨询确定。体面住房标准也将扩展至私人租赁市场;政府已于 2025 年 7 月至 9 月就将更新后的标准于 2035 年或 2037 年施行进行咨询,目前正在研究咨询反馈,随后才会确认时间表。路线图所载的部长级预期是:凡可行之处,业主都应早于最后期限着手开展相关工程。
资料来源:《实施〈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我们改革私人租赁市场的路线图》,MHCLG,2025 年 11 月 13 日。
我们的角色
《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改变了出租的运作方式,但并未改变业主委托代理的理由。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它让这一理由更加充分。以下是我们专为后《租户权利法案》制度设计的做法。
我们是伦敦租赁分析师(London Rental Analysts)。我们的估价工作建立在三年的 Rightmove 与 Zoopla 挂牌与询盘数据,以及一套以规则驱动的方法论之上——「四周规则」(the Four Week Rule)、八月需求高峰、每月第三、第四周的询盘数据、周一上市的发现。其产出是一个有据可依的挂牌租金,我们预期它无需竞价即可成交。在竞价禁令之下,这已不再是「锦上添花」——它就是整个产品本身。完整版本见业主页面。
固定期限租赁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八月的重新出租周期已经消失。需求依然高度季节性;八月仍是全年询盘与挂牌比率最高的月份。依据 ETC §68.1 所述的「协助式租赁续接流程」(Assisted Tenancy Replacement Process)以及 ETC §68.2 中的重新出租框架,我们对重新出租的时机加以设计,使新租赁落在八月窗口期内——即便我们已无法把租客锁定在固定期限内。这正是后《租户权利法案》时代的周期应对之道,而几乎没有其他代理会把它讲清楚。
我们管理伦敦各类新建公寓单位的经验,正是我们估价指南(第 30 行)所记载的专长。新建公寓业主通常拥有更多单位、更长的规划周期,以及更为复杂的投资组合层面考量。在《租户权利法案》之下,首日定价的决策会在整个投资组合中层层累积——逐套定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详见业主页面。
私人租赁市场数据库登记、2026 年 5 月 31 日的信息说明书、Form 4A 的 Section 13 程序、第 16A 条的养宠申请流程、§80 的法定核查——所有这些都已纳入我们的受托管理租赁流程。随着国务大臣就该法案于 2027 年生效的部分(私人租赁市场的 Awaab's Law、私人租赁市场的体面住房标准)制定法规,我们会同步更新已记录在案的操作程序。
联系方式与登记册
本页反映 Harvey W James 对《2025 年租户权利法案》、《1988 年住房法》(经修订)、《2004 年住房法》(经修订)、《2019 年租客收费法》(经修订)、《1985 年房东与租客法》、《1977 年防止驱逐法》(Protection from Eviction Act 1977,经修订)、《2014 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14)以及《2010 年平等法》的操作性理解。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法案的正式文本请以 legislation.gov.uk 为准;就您的具体情况,请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最近一次对照核查依据为核心条款与收费文件(Essential Terms and Charges)v2.1.5(2026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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